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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見習記者歐陽崧)家住洪山區關東街格調小區5棟的陳女士,春節回家時,發現家裡的地板、牆面和電器等物品泡壞,物業和供水公司均不願承擔賠償責任,陳女士不同意拆牆修水管,管道至今無法維修,近10戶居民無水可用,嚴重影響了他們的日常生活(詳見昨日本報A29版報道)。昨天,記者致電水務集團,就近期爆管頻發及由此引發的理賠糾紛,咨詢了水務集團新聞發言人謝銘輝。
  最近幾天,雨雪冰凍天氣較為頻繁,導致接聽量暴增,每天的咨詢、報修熱線達到1000多筆,其中,漏水咨詢、報修熱線達500筆左右。同時他還提到,爆管可能與管道老化有關,但主要受天氣影響。
  那麼,因水管爆裂導致損失理應由誰理賠?謝先生說,市政管網屬於水務集團,如果因道路下鋪設的市政管網爆裂導致損失,可以找水務集團索賠。居民樓內的管網多為開發商修建,水務集團全程未介入,而這些修建費用已經公攤到居民的購房費用中,因此這些管網的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,而維修成本則應由開發商或業主承擔。
  “目前,武漢有關二次供水設備維修管理辦法尚未頒佈,此類問題經常出現‘死結’。”謝先生說。
  記者查閱《物權法》,居民可以申請維修資金,對水管進行維修。  (原標題:低溫導致爆管頻發 理賠糾紛常現“死結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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