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玉彬郭麗 劉德華
  懺悔人:封昌明
  原任職務:四川省眉山市林業局局長
  觸犯罪名:受賄罪
  判決結果:2010年6月3日,被攀枝花市仁和區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,並處沒收財產100萬元。
  犯罪事實:2001年至2008年,封昌明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,收受賄賂,摺合人民幣376萬餘元、美元4.7萬元。
  政績突出卻未提拔
  我也曾經是一個有理想、有抱負的人。初到四川省洪雅縣任職時,儘管面臨很多經濟困難和社會壓力,我仍雄心勃勃,決心乾出一番事業。在兢兢業業工作、奮鬥後,黨和國家給了我榮譽,但我卻並不滿足。在洪雅工作幾年後,我自認為政績突出,組織上卻沒有給我榮譽和適時提拔:2004年、2005年兩次評選優秀縣委書記都沒有我的名;2005年下半年選拔眉山市副市長時,呼聲較高的我卻因多種原因落選。
  仕途上的不順漸漸磨滅了我的志向,50多歲的我開始考慮退路,想多得點實惠,以便今後退下來生活能過得好一些。為了給女兒買房、在成都置安樂窩,我收受了下屬送來的紅包,以及老闆給的大筆錢和房子。
  我在洪雅縣擔任縣委書記時,打過交道的兩個建築老闆為了工程上的事曾分別給了我4萬元和2萬元。我離開洪雅平調任眉山市林業局局長後,他們便翻臉不認人了,先後打電話向我討回這些錢。我當時也沒怪他們,因為他們的錢是送給縣委書記的,我離開洪雅就不再是書記了,所以他們向我要回送的錢也在情理之中。
  誘惑太多難以抵擋
  想當初在部隊和在樂山市委組織部工作的日子,雖然清貧,但是我心裡充實。那個時候,英雄和先進人物是我的榜樣,為黨為人民建功立業是我的理想,在為社會貢獻中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是我的追求。
  在洪雅縣擔任縣長和縣委書記期間,我的接觸面寬了,與老闆打交道多了。我時常看見他們坐豪車、戴名錶、穿名牌衣服,花錢如流水,心裡既感慨又羡慕,特別是那些曾窮困潦倒的人,因搞了一兩個項目便發跡成為百萬富翁、千萬富翁。慢慢地,我從羡慕到攀比,心理愈發不平衡。那些老闆都是在縣委縣政府的扶持及我給予的很多支持下得以發展,甚至暴富起來的。可我住的房子卻是那樣小、坐的車子品牌是那樣差,當縣長、縣委書記一年的收入還不及他們的一塊手錶。
  人生觀的異化和蛻變,讓我開始有了改變生活方式的念頭,滋生貪欲的心再也擋不住金錢的誘惑。我也曾拒收過幾十萬元的一次性送錢、幾十萬元的商鋪,也上繳過一筆10萬元的賄賂款及9萬多元的紅包禮金。我之所以上交這些錢物,主要是因為不放心送禮人,怕日後出事。可對親近自己的下屬所送的紅包,對自認為信得過的老闆所送的感謝費和現金,我就收得從容了。拿著這些錢,我開始追求享受,穿著講品位了,住房裝修講檔次了,生活講質量了。然而,拒腐防變的大堤就這樣潰塌了。
  挨交友不慎“溫柔一刀”
  作為領導幹部,一定要堅持正確的交友觀,涉及到權力為誰所用等重大是非問題,更要講原則。到洪雅縣任職初期,由於重權在握,我在交友上還是比較謹慎的,也想要做到“慎獨”。那個時候的我除了上班必要的應酬之外,很少有個人活動,每逢星期天或節假日,只要不值班,我都回樂山的家以避開一些應酬。
  隨著洪雅經濟的快速發展,老闆找我解決問題的多了。我雖然有一些警覺,但是老闆的花樣層出不窮,有的人利用上級關係、朋友關係,從感情上拉攏我靠近我,讓我解除了思想上的設防,挨了交友不慎這“溫柔一刀”。現在反思這些問題,我才恍然醒悟,老闆們都是唯利是圖、急功近利的人。因為我是縣長、縣委書記,他們才靠近我,想方設法跟我搞好關係,以求得我的關照和支持。我如果不是縣長、縣委書記,他們定會視我為路人。漸漸地,“君子之交淡如水”這句古訓對我而言就成了奢談。愈是熟悉的老闆,我與他的交往愈深,收他的錢也就愈多。
  貪來的錢物只是一時的
  還有幾年我就可以退休了,如果沒有觸犯法律,憑著現有的待遇我可以很好地生活。但是這一切於我已成了不能。
  我後悔深陷貪欲陷阱不能自拔。收受的那些錢物,非但沒有讓我心生喜悅,反倒成了我秘不示人的思想包袱和精神枷鎖,讓我終日惶恐不安。我發自內心地感謝組織上對我的及早輓救。近日的反省讓我頓悟:貪字拆開為兩個字,一個是今,一個是貝。“貝”在古代漢語中釋為金錢和貴重的物品。我理解,古人造這個“貪”字時,便是告誡世人,貪來的錢物只是今天一時的,而不是你永遠所有的。
  我痛悔自己敗壞了一方黨風和社會風氣,給黨和領導幹部的形象抹了黑。在洪雅縣當縣委書記時,我經常用古人那句“仰畏天,俯畏民”來告誡幹部和自勉,但我自己卻沒做好。在錯誤的人生觀、價值觀的誘引下,一失足成千古恨。凡貪必受罰,貪不得。身處囹圄的我就是明顯的例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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